2.2.1目的任務
凡擬殩入長期計劃或建設前期計劃的項目,都應編制項目建議書。
選礦廠項目建議書是在部門(行業)規劃或企業建設規劃的基礎上,通過調查研究,對擬建項目的主要原則問題,如市場需求、資源情況、外部條件、產品方案、建設規模、基礎投資、建設效果、存在問題等作出初步論證和評價,據以說明項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據,為項目初步決策提供依據。
2.2.2項目建議書的內容
選礦廠項目建議書應包括以下內容:
(1)建設項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據。對于改建和擴建項目要說明生產現狀;對于引進技術和進口設備的項目要說明國內、外技術差距和概況、進口理由、利用外資的可能性及償還能力,并對引進國別、廠商作出初步分析。
(2)資源情況的簡述。
(3)選礦試驗成果的評價。
(4)選礦廠建設規模、工藝原則流程、產品及用戶的初步方案;關鍵設備的設想。
(5)建設地點的初步方案,選礦廠外部建設條件述評。
(6)建設投資、職工人數的初步估算,資金籌措設想。
(7)項目進度安排的初步意見
(8)經濟效果和社會效益的初步估計。
(9)存在問題與建議。
(10)附選礦廠廠區平面布置簡圖和廠區的交通位置圖。 |